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在保障基本办公需要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办公成本,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黑龙江省<省直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费预算标准>(黑财预[2018]58号)及<东北石油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机关、二级单位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满足管理人员基本办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办法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遵循效率优先、资源共享、经济适用、保障急需和严控增量的原则。
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办公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资源共享, 使设备得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避免设备隐性闲置,提高使用效能;经济适用,兼顾设备品质和勤俭节约,不盲目追求高档次;保障急需,一次性购置办公设备家具数量较多、额度较大时,应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解决;严控增量,人员增加和机构调整涉及配置办公设备家具的,首先盘活存量,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五条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预算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实物量标准是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数量。
价格上限标准是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节约经费开支。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继续使用。
第六条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按照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相结合、工作需要与节约实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配置办公设备家具须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申请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由财务部门列入年度预算,由资产管理部门实施政府采购。
第八条 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纳入本单位预算;二级学院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优先从本单位经费中解决。
第九条 新设机构需要立即配置办公设备家具的,应申请资产管理部门调剂,无法调剂的,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经费申请,经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条 开展大型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购置办公设备家具的,需经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落实经费,资产管理部门实施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承办部门在资产购置后应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待工作结束后,将临时购置的资产送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机关部(处)、二级单位是本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部门,学校办公室是校领导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共同使用的设备家具,应指定专人管理,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使用者为管理责任人。
第十三条 学校干部调整、校内人员调动等,应履行资产移交手续,办公设备家具留在原单位。机构撤并等特殊情况,经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办公设备家具可带到新的单位。
第十四条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一)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的;
(二)因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较大,无维修价值的;
(三)因设备老化,使用成本过高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购置且可以继续使用的超标准设备家具应继续使用,待正常报废后,方可按照本标准进行更新购置。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将视市场价格变化、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本标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东北石油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17]73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2.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1 :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单位:元、年
序号 |
资产品目 |
配置依据 |
数量上限 |
价格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 |
备 注 |
1 |
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厅级 |
1台/人 |
6500 |
6 |
|
一般干部 |
1台/人 |
5500 |
6 |
2 |
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厅级 |
1台/人 |
7000 |
6 |
|
一般干部 |
1台/5人 |
5000 |
6 |
|
3 |
打印机 |
厅级 |
A4型:1台/人 |
2000 |
6 |
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 |
一般干部 |
A4型:1台/3人,按3人1间办公室计算 |
黑白1200 彩色2000 |
6 |
编制内实有人数 |
A3型: 实有人数10人(含)以内:1台/单位; 实有人数10-50人(含):2台/单位; |
7600 |
6 |
|
按需配备 |
票据打印机 3000 |
6 |
|
4 |
复印机 |
编制内实有人数 |
1台/30人 |
35000 |
6 |
|
5 |
传真机/一体机 |
厅级干部 |
1台/人 |
1800 |
6 |
厅级干部一体机和打印机不可同时配置。 |
内设机构 |
1台/处室 |
1800 |
6 |
一体机和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不含厅级干部)的50%。 |
6 |
扫描仪 |
|
按需配备 |
4000 |
6 |
|
7 |
碎纸机 |
|
按需配备 |
1000 |
6 |
|
备注:配备数量不足1台按1台计算,超过1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 |
附件2:
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单位:元、年
序号 |
资产品目 |
配置依据 |
数量上限 |
价格上限标准 |
最低使用年限 |
备注 |
1 |
办公桌 |
厅级 |
1套/人 |
4500 |
15 |
|
一般干部 |
1200 |
2 |
办公椅 |
厅级 |
1套/人 |
1500 |
15 |
|
一般干部 |
800 |
3 |
办公沙发 |
厅级 |
每个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
三人沙发3000 单人沙发1000 |
15 |
|
茶几 |
厅级 |
1个/人 |
1000 |
15 |
|
4 |
文件柜 |
厅级 |
1组/人 |
1000 |
长期使用 |
|
一般干部 |
1组/人 |
800 |
长期使用 |
|
5 |
书柜 |
|
每个厅级干部办公室可以配置一组书柜 |
1000 |
15 |
|
6 |
桌前椅 |
|
按需配置 |
350 |
15 |
总数不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7 |
保密柜 |
|
按需配置 |
3000 |
长期使用 |
|
8 |
会议桌 |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平方米以下:1600元/平方米; 50-100(含)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 100平方米以上:1000元/平方米 |
20 |
|
9 |
会议椅 |
|
视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
500 |
15 |
|
备注 :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