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全面
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定
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保持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与要求,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要明确一种导向就是在办学过程中明确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形成学校事业发展、结构优化、经费使用与就业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管理运行机制;
要倡导一种风气就是以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为着力点,教育和引导学生把爱国情结转化为承担社会责任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自觉行动,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面向基层、面向艰苦地区、面向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
要开创一种局面就是努力开创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力推动就业、全校各部门高度关心和全力支持就业、全体教职工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就业、学生积极自主地全面发展自我和全程提高就业能力的就业工作新局面。
二、积极创建领导重视、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就业工作机制,健全领导重视、就业中心统筹、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
健全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校、院两级就业工作机构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为学校就业工作委员会组长。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全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其职责定期召开学校就业工作会议,听取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汇报,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思路、部署任务。定期走访重点用人单位。
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全校大学生就业工作规划;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负责学校大学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大型活动;负责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学活动的组织与计划工作;代表学校检查督促各学院就业工作的实施;其它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等。
各学院党政“一把手”对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各学院要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计划制定与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院大学生就业咨询与指导工作、为大学生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负责本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根据专业特色,为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推荐工作。
三、学校要以满足学生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学生的全面长远发展为归宿点,以坚持独特的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和保证良好的办学质量为着力点,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分类培养,办出特色,在知识、能力、品质等多方面全方位提升我校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面向社会需要,深化教学改革。改革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及时更新和调整教学内容,加大实践环节教学力度,努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高职专业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合理设置专业,强化教学建设和培养力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 ,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加强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培养模式创新,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全力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
坚持大庆精神教育,培养学生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优秀品格。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渠道和方式,把大庆精神教育和学生的职业生涯指导有机结合起来,把学生高度的爱国热情引导到承担社会责任与实现个人价值的自觉行动上来,把学生追求个人价值的提升引导到在校期间知识、能力、人格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上来,把学生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引导到面向基层、面向艰苦地区、面向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就业创业、建功立业上来。
四、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到西部地区、到艰苦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通过动员报告、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营造到基层工作光荣、到基层工作大有作为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时代的召唤和国家的要求转变为我校广大毕业生的自觉行动。
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工作中优先给予考虑。对志愿服务基层的优秀毕业生,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受奖情况记入毕业生档案;表彰决定和事迹材料送达毕业生就业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提出进一步培养和使用建议。
五、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就业工作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在人员编制、服务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指导人员与应届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就业工作专项经费,满足就业工作需要。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不少于学校当年学生学费总额的1%,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市场建设、就业指导、双选会、学习培训等。为进一步调动各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学校按照每个专业2000元的标准给各专业划拨专业就业经费,纳入学校整体专项就业经费之中。同时,按照每个毕业生50元的标准划拨学生就业服务费,在资金上给予保证。
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要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专职就业工作人员要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享受辅导员津贴补助。加大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推动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
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坚持阶段性教育和连续性指导相结合,坚持一般化教育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扎扎实实推进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写符合我校实际的就业指导教材。改进就业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水平。各学院设立就业创业咨询室,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政策、求职技巧、职业规划等帮助,逐步形成以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以个性化职业咨询和辅导为辅助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服务建设,充分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网络,深入各行各业,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就业工作信息平台,加大与国内知名就业网站和各省、市毕业生就业网站的沟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学校影响。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周到、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加强就业市场建设,立足石油,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广泛的就业基地和稳定的供求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以校园市场为主体,以常设性、区域性、行业性、校际间协作市场为补充,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相互贯通,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建立定期走访用人单位的工作机制。
定期举办大型校园招聘会,鼓励和组织毕业生主动出击,参加校外各类形式招聘活动。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广泛联系并邀请用人单位随时来校进行招聘,热情周到地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确保毕业生离校前招聘活动不间断。特别是为就业难度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有目的、有重点的、有针对性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六、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通过摸清困难学生的底数,建立专人“一对一”帮扶机制等方式,对学生开展分类指导、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等就业帮扶,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
七、大力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教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实践活动,提供项目开发、启动指导等服务,丰富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
积极整合资源,充分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通过政府支持、民间募集和企业参与等方式创建和完善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到基地创业,并给予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和帮助创业的学生带动更多学生实现创业、就业。
八、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要在积极开展以就业形势教育为重点的就业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主动就业。要建立安全稳定预案,及时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化解潜在矛盾;要教育学生注意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毕业安全文明离校。
九、健全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各级兵役部门落实好在大学毕业生中征兵工作,切实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宣传教育工作,把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国防教育体系,通过专场报告、政策咨询、政策宣讲、主题党团活动等形式,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让每个毕业生都能熟知入伍预征政策,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要组织好毕业生网上报名工作,完善网上预征系统,提高预征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积极为已经入伍毕业生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落实好退役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各项工作。
十、建立联动和奖惩机制,调动和激励全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
把就业状况作为学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制定、学科专业调整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核定学校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参数。对于就业率长期偏低、前景不看好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停止招生,要参考省内外高校的就业情况确定学校新增专业和专业结构、专业发展方向。
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工作评估、评模选优的重要内容指标,定期进行评比,做到奖优罚劣,促进工作。除荣誉表彰外,考核结果和经济利益挂钩。
以各学院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和就业率升降为主要依据,结合专业特点和开拓性工作情况,对就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单独给予奖励。每年对直接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择优进行表彰,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