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我校现行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于2017年3月正式实施。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黑教法函[2020]295号】要求,学校对《章程》进行了修订。自《章程》修订工作启动以来,我校大学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在征求多方意见与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此章程修正案(草案)。
现征求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的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hyq@nepu.edu.cn。
联系人:石松柏、霍雨晴
电话:0459-6503217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
东北石油大学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