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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第二届“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人:资讯来源: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2-05-13 08:11:55点击数量:

东北石油大学第“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导向教育,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面向全校2022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举办东北石油大学第“就业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挖掘一批身边的就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风采;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示范与榜样激励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与就业观,推动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更高质量就业。

二、活动范围

东北石油大学大学2022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已经就业的学生(包括签订就业协议、升学、创业、参加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考取公务员、预征入伍等形式就业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在就业过程中充分展现我校学生风貌,为学校树立良好社会声誉;

2、有明确的职业目标及科学清晰的生涯规划,积极付诸实践,努力提高自身就业竞争能力;

3、求职经验具有借鉴性,乐意和同学们分享求职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为其他同学顺利就业起到带动作用。

(二)推荐类型

1、升学深造类

1)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成绩在470分以上或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2)考研、保研或者考博院校为985、211、“双一流建设院校”或者世界排名前200的外国名校;

3)素质全面,三年内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符合下列(一)至(五)项之一者,可以优先: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在推荐时已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东北石油大学);

以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在核心期刊已公开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论文级别的界定以东北石油大学的相关规定为准);

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在前5名以内(含第5名);

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且成绩优秀(排名在前2名以内,每个项目只限报1名)。

2、服务基层类

1)成功考取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政策性岗位;

2)毕业去向具有代表性,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投身国家、自治区或基层重点领域和关键领域、行业一线、奔赴艰苦地区、西部地区、农村等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毕业生。

3、奉献油田类

1)签约单位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与石油石化产业相关单位;

2)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本科生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研究生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在校期间通过勤奋学习,积极实践,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的综合素质,实现成功就业;

4)毕业去向具有代表性,赴艰苦地区、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石油石化企业就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4、留省就业类

1)具有明确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对就业和职业发展有清晰认识,就业岗位符合自己生涯发展目标;

2)积极投身龙江建设,愿意扎根龙江,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3)签约单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

5、自强励志类

1)就业过程中虽有一定的困难(如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等),但通过努力主动寻求就业渠道,找到满意工作的优秀毕业生;

2)就业态度积极,在自己成功就业的同时积极帮助他人,带领、引导、协助他人或团队顺利实现就业,成绩突出者;

3)求职准备充分,求职过程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毕业生;

4)学院认为有榜样作用或典型价值的其他优秀毕业生;

5)求职经历丰富,灵活运用新型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招聘、微博求职、视频求职等。

6、就业明星寝室类

1)全寝室每个人具有明确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对就业和职业发展有清晰认识,就业岗位符合自己生涯发展目标;

2)对全寝室同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集体,可以参与评比:

①全寝室考研、保研或者考博院校已被录取;

②全寝室同学就业地点明确,已签约国企、央企等企业优先。

四、评选名额

学校最终评审出东北石油大学第“就业之星”先进个人20名左右、就业明星寝室5个

五、评选原则

各学院秉持以下四项原则,在候选人中推选“就业之星”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通过评审,最终评选出2022届东北石油大学就业之星,评选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布。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

3、坚持自上而下,群众公认,业绩突出,好中选优的原则。

4、坚持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逐级审核的原则。

六、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5月12日至15)。在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就业处、各学院等公众号发布《活动通知》,对“就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宣传。

2、推选报名(5月16日至20)。由各学院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挖掘本学院、分行业的就业典型,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评材料报送招生就业处。

3、评选典型(5月21日至5月30)。

1)成立评选组委会,组织各二级院副书记、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就业指导教研室资深老师等部门单位领导、有关方面专家,对就业典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我校就业之星候选名单。

2)将评选结果在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就业处、各学院等公众号上公示,并进行网络投票,从而广泛征求学校各界意见。

3)经过考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网络投票,由评选小组从无异议的名单中评选出25“就业之星”,形成材料,组织宣传力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其就业先进事迹,扩大影响力,积累学校就业正能量。

七、材料要求

各学院推荐人选,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东北石油大学“就业之星”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命名为“就业之星推荐表+姓名”,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份。

2、参与就业明星集体类评选的寝室,由一人将全寝室考取研究生院校或就业签约单位,以word文档编辑电子版材料(1500字左右)

3、个人生活照1-2张,用于事迹材料宣传。(要求:照片主题突出,清晰度高,竖版,保持原尺寸,仅交电子版)。

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至就业教育指导科办公室(音乐楼210),电子版材料打包用U盘拷贝。

八、奖励办法

“就业之星”每人颁发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就业之星”典型进行宣传。各学院推荐人选未入选“就业之星”的,发放精美礼品一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就业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审核把关。

2、广泛发动。各学院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就业网站等媒介,动员学生广泛参与。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塑典型,积极深入挖掘身边学生就业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激发就业信心和热情。

3、广泛宣传。各院要充分运用好微信公众号以及公开栏、户外大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加大对就业典型宣传力度。



招生就业处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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